中国控烟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廖文科副会长主持,许桂华研究员报告了对8城市、10县/镇烟草销售点调查结果。
许桂华在报告中指出,新修订的广告法在2015年9月1日生效,在实施半年后的2016年5月,协会曾组织对11个省的11个城市的烟草广告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室外和公共场所烟草广告明显减少,而烟草销售点是烟草广告的重灾区。在时隔三年后,2019年1~5月协会再次选择对8个省的8个城市、10个县、镇中的 741个烟草销售点专门进行调查,以了解广告法关于禁止烟草广告的执行情况,为有关部门监管提供依据。
所调查的城市和县、镇,均发现烟草销售点有烟草广告;有高达63.7%的烟草销售点发现烟草广告,仅有36.3%的销售点未发现广告,城市烟草销售点的烟草广告高于县、镇;在不同类型的烟草销售点中,城市、县、镇的烟草专卖店的烟草广告均居首位,明显高于超市和便利店。
在8城市中,有64.9%的销售点发现有烟草广告。发现最多的是广州和郑州,所调查的销售点100%发现烟草广告;其次是成都为97.5%,合肥为96.3%,最少的是莱芜3.3%和深圳3.4%。
在城市和县、镇的调查中,发现有高达57.6%的烟草销售点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以下简称“禁售标识”),城市高于县、镇6.5个百分点。未设禁售标识最多的是便利店为63.9%,其中城市的便利店和专卖店高于县镇,超市是县镇高于城市。
有高达30.2%的销售点有促销行为,专卖店、超市和便利店均发现有促销行为,有46.4%的烟草专卖店、27.3%的便利店、26.3%的超市有促销行为;烟草专卖店促销行为明显高于便利店、超市。
在8城市调查中发现有3.9%的烟草销售点有青少年进店买烟;有2.7%的销售点设在距中小学校50米内。
在10县、镇调查中发现有23%的销售点在售卖电子烟。
调查发现有41.5%的销售点摆设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较2016年的30%增加了11.5个百分点。其中深圳增加了18.4个百分点,上海减少了8个百分点,广州减少了4个百分点。
2019年发现有3.9%的销售点有未成年人买烟,较2016年的3.1%增加了0.8个百分点。两次调查未成年人进店购烟最多的地方均为便利店,2019年为5.8%,2016年为3.2%。
廖文科指出,这次的调查结果说明有相当多的烟草销售店无视国家禁止烟草广告的法律,仍在以各种方式发布烟草广告,也反映了一些地方在禁止烟草广告执法上的不作为。我一直认为,阻止青少年吸烟,是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控烟目标的治本之策。而烟草广告会成为青少年尝试吸烟的重要诱因。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烟草广告,对违法商家必须依法严处。此外,还有高达57.6%的烟草销售点未摆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也令人吃惊。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作出“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的规定,但仍有如此多的商家,无视国家的法律规定,未摆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希望所有烟草销售商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自觉不做烟草广告,不向未成年人售烟。
研究员许桂华指出,从两次的调查发现,一是烟草销售点的烟草广告明显反弹,表明烟草广告未得到有效实施。二是发现有高达30.2%的销售点发现有促销行为,有23%的销售点在售卖电子烟,令人担忧。世界卫生组织一再提醒,电子烟存在安全风险,目前在电子烟缺乏标准的情况下,竟然有23%的县/镇销售点在销售电子烟。烟草销售主管部门存在着执行和监管不力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亟待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农工党中央医卫委副主任支修益教授说,目前许多烟草公司通过举办所谓的“公益活动”进行软广告促销,影响人们的吸烟行为特别是影响青少年的吸烟行为。吸烟相关疾病的发生同烟民的吸烟指数密切相关,吸烟指数即每天吸烟的支数乘以吸烟的年数(烟龄)。以肺癌为例,如果每天吸烟超过20支,连续吸烟超过20年,烟民就成为肺癌的高危人群。吸烟指数越高,患肺癌的几率和风险就越大。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研究员肖琳指出,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极大地美化了烟草企业形象,误导了公众,弱化了吸烟者的戒烟意愿,为增加烟草消费开拓了市场。大量研究表明,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可以大大增加青少年开始吸烟的可能性。2015年我国颁布实施的广告法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政策。但是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仍有18.1%的成人看到过烟草广告、促销或赞助活动。其中在烟草零售点和互联网上看到烟草广告较为集中,需要特别引起关注。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宜群指出,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仍是青少年尝试吸烟的重要影响因素。
烟草业一切广告、促销、赞助的唯一动机,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内、更大规模地推销烟草制品——而这正是民众健康的灾难。
烟草业将零售终端造就成一个卷烟广告与促销的阵地。为了公民的健康,为了孩子的未来,为了法律的严肃性与尊严,必须禁止包括烟草专卖点在内的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儿少所所长郭欣指出,烟草广告是影响青少年开始尝试吸烟的一个重要的危险因素,北京市2005—2015年十年间对全市儿童青少年烟草流行状况进行了6次调查显示,因好奇和模仿而开始吸烟的青少年约占50%,而烟草广告是引起青少年对吸烟行为好奇的重要因素。调查结果也证实了受烟草广告的影响,青少年尝试吸烟行为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管,杜绝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和变相促销行为,让青少年远离烟草。